為了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在德✉️、智、體🟦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,根據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》(滬教委規〔2020〕2號)文件的精神,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特製定“國家勵誌獎學金”評審辦法。
一、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對象
品學兼優、家庭經濟困難的我院全日製高職學生。
二、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標準
依據當年的獎勵標準。
三𓀁🤰、國家勵誌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🚮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🙎🏼♀️;
2、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院各項規章製度🕤;
3👱🏻♂️、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✤;
4、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🧑🏿🎨;
5🦹🏼♂️🌇、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;
6、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;
7👧🏻、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,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;
8、在校學生中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學生。
四、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方法
1、國家勵誌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,堅持公開、公平🧑💼、公正、擇優的原則☹️🚮;
2🦸🏿、學生處在市教委下達給我院的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範圍內,於每年九月份,根據各系的學生人數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和其他情況將名額分配到各系🧅💆🏿♂️;
3、學生根據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向各系提出申請,各系根據本辦法,於每年10月15日前將確定的國家勵誌獎學金名單報學生處🧚🏽;
4、學生處將各系國家勵誌獎學金學生名單審核匯總後,報學院評審小組審定❗️,並在學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,無異議後,每年10月31日前,評審結果上報市教委👬🏼。
五🤹🏻♂️、國家勵誌獎學金發放
1、市教委批準我院學生獲國家勵誌獎學金並將資金撥給我院後👫🏼,由財務處將國家勵誌獎學金劃至獲獎學生的銀行帳戶🗣;
2、獲獎學生材料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🤚🏻。
六、附則🔩:
1、國家獎學金、上海市獎學金、國家勵誌獎學金三者不能同時申請;國家獎學金/上海市獎學金/國家勵誌獎學金與摩臣2平台綜合獎學金獎金不能兼得,但可以兼得其中的榮譽;
2👩🏻🦯、本辦法已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;
3、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