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對入住學生品行的考核實行操行分評定製度,每位住宿學生每學年有200分基本分,根據住宿學生本學年居住期間表現情況酌情加減分。(學年間基本分不累計)若減分至0分,取消當事人在讀期間住宿資格🥧。操行分作為評定獎學金和各類優秀稱號的重要指標。
第二章 減分篇
第二條 入住學生必須填寫住宿申請表,得到批準後按指定的寢室、床位入住,並服從宿管辦的調配,不得擅自變更房間或床位😶,違者扣20分,並責令復原。如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房間或床位,須經學生處審核批準後➾,由宿管辦辦理變更手續。
第三條 每位入住學生配備房門鑰匙一把🌹,辦理入住手續時繳付押金後領取👮🏻♀️。鑰匙必須妥善保管使用📅,不得自行調換門鎖和私配鑰匙🏇🏻,違者扣10分。值班室備用鑰匙僅供應急開門使用。若學生借用,須憑有效證件由管理員陪同開門。住宿證不得轉借他人,不得冒用他人住宿證,一經發現操行分扣20分🏄👨🏼🦰。住宿證遺失應及時到宿管辦補辦🧑🏿🦱。
第四條 學生寢室周日~周四晚上22🚖:30統一熄燈🤦🏿♂️,周五🤦、周六晚上23:30熄燈。熄燈後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,違者扣10分🍖。
第五條 住宿學生必須在熄燈前返回宿舍,如有特殊情況,需提前向宿管辦提出申請,無故及未申請而晚歸者,必須在門衛登記後方可入內🏸,並且扣20-50分🏫。
第六條 騎車學生出入宿舍區大門須下車推行👼🏼,摩托車🧑🦰🤵🏽、助動車宿舍區內須推行🧑🏿🍼。自行車必須按照指定位置擺放整齊,不得將自行車停在樓內及公寓門口🌝,違者扣10分🤾。
第七條 學生不得翻越圍墻進入宿舍區或宿舍📕,一經發現移送有關部門處理👩🏼🦱⛹🏿,並扣50分。
第八條 入住學生須愛護家具😄、門窗、插座👨🏿🏭、線路接口👂🚧、水管⚧、龍頭等公共設施。不得隨意搬動家具和設備🤲🏿,也不得增加規定以外的家具和設備🏊🏻♂️。各種設備及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,發生自然損壞,要及時報修;如屬人為損壞,須按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,並扣20-50分💇🏽♂️。
第九條 在布置寢室時不得使用鐵釘、油漆、刀具🩸⤵️、塗改液等,保持門窗、家具、墻壁整潔🤵♂️🏂🏻,違者扣20分並按價賠償🤟。
第十條 每個寢室須排出值日表🫦,值日生負責當天寢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。如衛生檢查得分低於13分,當天值日生扣操行分10分。衛生檢查標準見《宿舍衛生檢查評分標準》。
第十一條 自覺養成起床後疊被(可平鋪床上)的習慣,衣物不能亂堆亂放,保持床位✌🏼、桌面、椅背整潔,違者一次扣5分。
第十二條 自覺保持宿舍內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,禁止隨地吐痰➝,禁止亂扔🏄🏼♀️、亂倒廢棄物,禁止在公寓內吸煙;不得將盒飯及酒類帶進宿舍;水槽內不得亂扔垃圾雜物、剩飯剩菜,造成臟亂差或下水道堵塞🏏,違者扣20分🌰。
第十三條 不得向窗外及走廊亂拋果皮👱🏿♂️、紙屑、煙頭🦹🏻♀️📭、汙水雜物等🚐,違者扣20-50分,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後果者勒令退宿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,一切責任由違紀學生承擔。
第十四條 樓內必須保持安靜🚳,不得在樓內打球👳🏿、溜冰、喧嘩、高聲播放音響(宿管辦統一播音除外)或進行其它影響他人生活和學習的活動,違者扣10分🧪💁。
第十五條 不得使用公用微波爐煮飯、加工生食或其它較長時間使用而影響其他同學。違者扣10-20分。導致電器損壞者須按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。
第十六條 為保持公共區域整潔☯️,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,學生不得在盥洗室🧙、衛生間洗澡,違者扣50-100分🥮。
第十七條 晾曬衣物請擰幹,並確保懸掛安全🧑🏻,如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者扣10-20分➾,造成嚴重後果者,須酌情承擔相應責任。
第十八條 宿舍區內禁止飼養各種動物🌶🧚🏽♂️,違者扣100分,並責令帶回。
第十九條 宿舍區內不準隨意隨處張貼廣告𓀃。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,必須經宿管辦批準,違者扣50分。
第二十條 破壞綠化,有下列行為之一者🚵🏻♀️,扣10分:
1、采摘花卉;
2👨❤️💋👨、挖掘、攀折或刻劃樹木;
3🤹🏽♀️、踐踏花壇或草坪;
4、在樹枝上吊掛、晾曬物品。
第二十一條 禁止使用明火,禁止違章用電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(屬重大違規)⛵️,扣200分;
1、燃燒廢棄物;
2👎🏻、使用蠟燭、煤油爐、酒精爐、液化氣爐等;
3、使用電爐、熱得快、電熱毯👩🏿⚖️、電飯煲等電熱用具;
4🏢、功率大於450W的電器;
5⚉、從公用電路上私拉私接電線、私自聯網,嚴禁將交流電線拉上床𓀀,凡使用交流電的電器都不準在床上使用。
6、其它可能影響公共及人身安全的用火用電行為。對違反規定造成一定後果者,按照學校規定給予行政處分;後果嚴重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,並由違紀學生承擔一切後果。
第二十二條 寢室內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危險品和有毒物品(屬重大違規)😌,一經發現立即沒收🙍🏽,並扣200分。釀成嚴重後果者,勒令退宿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責任。
第二十三條 在宿舍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進行嚴重警告以上處分⟹👷🏿♂️,屢教不改者將予以強製退宿:
1📐、打麻將等賭博行為⚔️;
2、酗酒滋事🙎🏿♀️;
3、留宿異性;
4🏄🏻、留宿非寢室人員➡️;
5🤸🏻🤳🏽、經商;
6👰🏽♂️、盜竊或搶劫公私財物,敲詐勒索錢財🦍;
7、打架鬥毆🦉🌸,尋釁滋事,攻擊侮辱他人🙋♀️,危害他人人身安全,損害他人人格🫱。
8、惡意破壞宿舍內的公共設施、消防設備者除勒令退宿外必須照價賠償,情節嚴重者依照國家法律追究責任。
9、傳播封建迷信思想及偽科學。
10、違章使用明火、違章用電👋🏽、私自存儲大功率電器(功率大於450W)。
11、從公用電路上私拉私接電線🙋🏼♂️、違章使用接線板(不得多余1個)、私自聯網,將交流電線(插線板)拉上床🤵♀️。
12🚶➡️、在宿舍樓內吸煙,寢室內發現煙頭、煙灰等。
13、違反國家法律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其他行為。
14、以上情況知情不報;造成嚴重後果者須酌情承擔相應責任。
第三章 加分篇
第二十四條 在最美寢室創建活動中獲得“最美寢室”榮譽稱號✋🏻,寢室成員人均加20分;獲得年度“最美寢室提名”稱號🤴🏼,其寢室成員加10分。
第二十五條 獲得由學校或學院組織舉辦的各類宿舍文化創建活動的獎項(如宿舍消防海報大賽等),一等獎(個人加10分❎;團隊成員各加7分)、二等獎(個人加7分;團隊成員各加5分)、三等獎(個人加5分🚶;團隊成員各加3分)🧭、優勝獎(個人加3分🎴;團隊成員各加2分)💂🏼。
第二十六條 擔任宿舍管理工作的學生幹部,每學期加10分🧀;協助宿舍管理工作的學生🚃,每學期加8分;參加宿舍安全衛生檢查的學生、參與宿舍垃圾分類工作的學生,每次加1分(每學期最高加10分)⛄️🕋。
第二十七條 在宿舍安全衛生檢查期間🏇🏻,寢室內部公共衛生幹凈、床鋪桌面整潔、垃圾及時清理的寢室,寢室成員每人加1分,當天值日生加2分。連續5次宿舍檢查加分寢室,在最美寢室評比活動中優先推薦🙍。
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住後👷,能積極服從學校宿舍調配工作的,寢室成員加3分(如個人加5分)。
第二十九條 積極向學校老師、宿管人員舉辦宿舍內違規行為的,經查屬實的,給予舉報人加3-10分。
第三十條 自主開展寢室內部或多寢室聯動的寢室文化活動(開展積極向上、健康文明的寢室文化,活動評定可通過投稿的形式上報學生處宿管辦),其組織者加1-3分🌩,參與成員加1分(每學期最高加10分)。